¥880.00/人 ¥980.00
入境次数: 多次 停留天数: 30天,一年累计不超180天。(入境时,海关有权力修改本次的[最长停留时间]) 有效期: 3年 签证类型: 旅游签证 领区划分: 按常驻地 办理时长: 10-12个工作日
申请表附件: 下载 须知附件: 下载
专属客服

所有彩色复印件务必与原件大小尺寸相符

1、提供 6 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(确保护照首页没有缺损)

2、完整填写个人旅游签证赴日申请表(空白项或不适用项请填写“无”字)
*申请书- 家庭地址电话,单位地址电话必须提供,且两个地址该在同一城市
*信息表-“紧急联络人”需填写非同行的亲属信息;必须填写同行人信息(如有)
3、照片:35*45mm 白底彩照 2 张
4、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在同一 A4 纸内 和 户口本的所有信息页彩色复印件
5、亲属关系证明:户口簿复印件,结婚证复印件,出生证复印件等彩色复印件。(如适用)
6、在职文件
在职证明原件(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注明姓名,性别,出生日期,年龄,单位,从何时起
任职,现任职务,月收入或年收入以及公司对本次赴日旅游的准假说明,须盖公章)
7、单位证明复印件:
①《营业执照副本》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(为方便使馆对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查,请尽量提交能显示企业法人年检情况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复印件。)
②《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(申请人所在单位是非盈利性单位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交)

③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》(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

注:如用“三年内去过两次日本”这条来申请,副签也需提供;用其他条件则副签无需提供,只需主签提供。
退休人员签证费请详询客服。无退休证明的人员不能办理。

★ 领馆受理范围: 在 广东、广西、海南和福建 四省的申请人。户口不属于上述地区,但在这四省长期居住和工作的外地人士,如持有以上地区的居住证彩色复印件亦可申请。

★如曾经赴日记录在旧护照上,请同时提供旧护照。